財團法人佛光山文教基金會附設臺南市私立小天星幼兒園

113學年度收退費基準

施行日期:113年08月01日至114年07月31日止

公告日期:113年12月31日(下學期)

再次公告日期:114年02月03日(下學期)  

一、本園幼兒之收退費依據「臺南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辦理。

二、113學年度收托年齡(採學齡制):

(1)大  班107年09月02日至108年09月01日。

(2)中  班108年09月02日至109年09月01日。

(3)小  班109年09月02日至110年09月01日。

(4)幼幼班110年09月02日至111年09月01日。

三、學期起迄日:

第一學期自113年08月01日至114年01月31日止;

    第二學期自114年02月01日至114年07月31日止。

四、本園各項收費如下:(無折扣前之收費)

收費項目

期間

2歲

(學齡)

3歲

(學齡)

4歲

(學齡)

5歲

(學齡)

備註

學  費

一學期

15,000元

15,000元

15,000元

15,000元


雜  費

一個月

 2,192元

 1,542元

 1,542元

14,056元/學期


材料費

一個月

 2,400元

 1,900元

 1,900元

 1,500元


活動費

一個月

 2,000元

 1,500元

 1,500元

 1,100元


午餐費

一個月

  700元

  700元

  700元

  700元


點心費

一個月

 1,200元

 1,200元

 1,200元

 1,200元


每學期收費總額

65,952元

56,052元

56,052元

56,056元


交通費

■單趟900元 / ■雙趟1600元

非補助項目

延長照顧

服務費/月

有收費

一個月

16:00~17:00不收取延托費用。

■採全月,每日1小時,每月收費750元。

■採單日,每小時收費50元,並得採半小時計費。

非補助項目

家長會費

一學期

0

非補助項目

保險費

一學期

依公開招標決標之價格收取

非補助項目

校 外

教學費

依實際情形與家長商定

非補助項目

*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應依前項規定之項目收取費用,不得任意編列收費項目向家長收取費用。

五、退費基準:

  1.幼兒因故無法繼續就讀而離開教保服務機構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準公共幼兒園退費規定,以「家長每月繳交費用÷當月教保服務日數×幼兒當月未就學日數」為公式計算退費,未繳費者亦免辦理退費。以月為收費期間者,按離開教保服務機構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費;已製成成品者不予退費,並發還成品。

2.辦理退費之基準日,應以幼兒實際離開教保服務機構日為準。

3.依第一項規定退費時,應發給退費單據,並列明退費項目及數額。

六、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且請假日數連續達七日(含假日)以上

者,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費。

七、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強制停課日數連續達七日(含假日)

以上者,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費。

八、國定假日、農曆除夕與春節假期連續達七日(含例假日、補假日及調整放假日)以上,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費。但辦理補課之調整放假日不予退費。

九、全學年收費總額=全學年(學費+雜費+材料費+活動費+午餐費+點心費)

每月平均收費=全學年收費總額÷教保服務月數(餘數採無條件捨去)

家長每月繳費數額+政府協助支付費用=每月平均收費

十、家長每月繳費:

幼兒出生胎次/屬性

111.08.01~112.07.31

112.08.01~113.07.31

113.08.01~114.07.31

第1胎

不超過3,000元

不超過3,000元

不超過3,000元

第2胎

不超過2,000元

不超過2,000元

不超過2,000元

第3胎(含)以上

不超過1,000元

不超過1,000元

不超過1,000元

中、低收入家庭

免費

免費

免費

註:以上費用不包括學生團體保險費、交通費、家長會費及延長照顧費或經地方政府備查的「其他」項目。

備註:

教保服務機構應依前項規定之項目收取費用,不得任意編列收費項目向家長收取費用。

 有關退費基準及減免收費規定亦於本基準敘明公告家長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