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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第1學期收退費基準及減免收費規定(再次公告)

2025/07/31

財團法人佛光山文教基金會附設臺南市私立小天星幼兒園

114學年度收退費基準

施行日期1140801日至1150731日止

     再次公告日期:114年08月01日(上學期)

一、本園幼兒之收退費依據「臺南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辦理。

二、114學年度收托年齡(採學齡制):

      (1)大   班108年09月02日至109年09月01日。

      (2)中   班109年09月02日至110年09月01日。

      (3)小   班100年09月02日至111年09月01日。

      (4)幼幼班111年09月02日至112年09月01日。

三、學期起迄日:

       第一學期自114年08月01日至115年01月31日止;

       第二學期自115年02月01日至115年07月31日止。

四、本園各項收費如下:(無折扣前之收費)

收費項目

期間

2歲

(學齡)

3歲

(學齡)

4歲

(學齡)

5歲

(學齡)

備註

學  費

一學期

15,000元

15,000元

15,000元

15,000元


雜  費

一個月

 2,348元

2,944元

2,944元

22,468元/一學期


材料費

一個月

 2,400元

 1,900元

 1,900元

 1,500元


活動費

一個月

 2,000元

 1,500元

 1,500元

 1,100元


午餐費

一個月

  700元

  700元

  700元

  700元


點心費

一個月

 1,200元

 1,200元

 1,200元

 1,200元


每學期收費總額

66,888元

64,464元

64,464元

64,468元


交通費

■單趟950元 / ■雙趟1700元

非補助項目

延長照顧

服務費/月

有收費

一個月

16:00~17:00不收取延托費用。

■採全月,每日1小時,每月收費750元。

■採單日,每小時收費50元,並得採半小時計費。

非補助項目

家長會費

一學期

0

非補助項目

保險費

一學期

依公開招標決標之價格收取

非補助項目

校 外

教學費

依實際情形與家長商定

非補助項目

*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應依前項規定之項目收取費用,不得任意編列收費項目向家長收取費用。

五、退費基準:

  1.幼兒因故無法繼續就讀而離開教保服務機構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準公共幼兒園退費規定,以「家長每月繳交費用÷當月教保服務日數×幼兒當月未就學日數」為公式計算退費,未繳費者亦免辦理退費。以月為收費期間者,按離開教保服務機構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費;已製成成品者不予退費,並發還成品。

2.辦理退費之基準日,應以幼兒實際離開教保服務機構日為準。

3.依第一項規定退費時,應發給退費單據,並列明退費項目及數額。

六、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且請假日數連續達七日(含假日)以上

者,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費。

七、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強制停課日數連續達七日(含假日)

以上者,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費。

八、國定假日、農曆除夕與春節假期連續達七日(含例假日、補假日及調整放假日)以上,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費。但辦理補課之調整放假日不予退費。

九、全學年收費總額=全學年(學費+雜費+材料費+活動費+午餐費+點心費)

每月平均收費=全學年收費總額÷教保服務月數(餘數採無條件捨去)

家長每月繳費數額+政府協助支付費用=每月平均收費

十、家長每月繳費:

幼兒出生胎次/屬性

109.08.01~110.07.31

110.08.01~111.07.31

111.08以後

第1胎

不超過3,000元

不超過3,000元

不超過3,000元

第2胎

不超過2,000元

不超過2,000元

不超過2,000元

第3胎(含)以上

不超過1,000元

不超過1,000元

不超過1,000元

中、低收入家庭

免費

免費

免費

註:以上費用不包括學生團體保險費、交通費、家長會費及延長照顧費或經地方政府備查的「其他」項目。

備註:

教保服務機構應依前項規定之項目收取費用,不得任意編列收費項目向家長收取費用。

 有關退費基準及減免收費規定亦於本基準敘明公告家長知悉